中国商务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近期联合发布了一项关于优化离境退税措施、促进入境消费的新通知,被誉为“离境退税2.0版”。该新政聚焦于当前离境退税的新形势和境外旅客日益精细化的需求,核心在于两项优化举措:推动异地退税代理机构的互认,以及统一将离境期限放宽至28天。这些调整旨在拓展政策的应用范围,并显著提升办理的便捷性。
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谢贞发解释说,“即买即退”是离境退税便利化的一项重要改革,它改变了以往在离境口岸集中办理退税的模式。在此新模式下,境外旅客在参与“即买即退”的商店购物时,在签署相关协议并完成信用卡预授权后,就可以当场收到与退税金额等值的人民币预付款,这意味着退税流程被前置到了购物现场。
此前,尽管离境退税“即买即退”服务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,但各地退税代理机构之间存在业务不互认的问题。境外旅客在购物地完成退税手续后,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指定的口岸离境。这一限制给进行跨区域,特别是跨省份旅行的境外旅客带来了不便,例如在广州购物的旅客,若选择从福州离境,就无法享受到“即买即退”的服务。
谢贞发指出,“离境退税2.0版”的推出,通过明确优化“即买即退”服务并促进异地退税代理机构的互认,旨在进一步消除地域限制。在境外旅客于退税商店办理完退税并收到预付款后,他们不再受限于特定的离境口岸,而是可以选择任何已实现互认地区的、具备“即买即退”办理条件的口岸,来完成海关的验核手续。
据了解,为了提供更多元化的退税选择,部分地区已率先进行试点,推动了离境口岸在更广阔区域内的互认。例如,北京、天津、河北三省市之间,以及湖南省、福建省(包括厦门市)、广东省(包括深圳市)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海南省这五个省区之间,还有四川、重庆、云南等省市之间,都已实现了跨省市的互认。这意味着,在这些已实现口岸互认的区域内,境外旅客可以更灵活地规划其行程路线,同时享受“即买即退”的便利。
谢贞发认为,“离境退税”的异地互认机制,将使境外旅客能够更自由、更便捷地规划他们的中国旅行路线。旅客在A城市购买商品并当场获得退税后,还可以选择前往B城市继续消费,这不仅能进一步优化他们在华的消费体验,还能激发新的消费潜力。
同时,“离境退税2.0版”政策还对享受“即买即退”服务的离境期限进行了标准化处理,统一延长至28天。这意味着,只要退税物品的购买日期距离旅客离境日期不超过28天,都可以符合“即买即退”的条件。
谢贞发表示,与以往各地标准不一的情况相比,此次新举措统一了时限并显著放宽,为旅客的行程安排和调整提供了更充裕的空间,从而扩大了能够享受退税优惠的旅客群体。“这更加契合那些进行深度游、多城市连游、或长周期商务出行的境外旅客的需求,有助于引导旅客从‘打卡式’旅游转向‘深度体验式’旅游。”
总体而言,此次对“即买即退”服务的优化,是离境退税政策体系持续完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。该政策并未进行复杂的规则重构,而是聚焦于旅客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,通过推动异地互认和统一放宽离境期限等服务升级,显著拓宽了离境退税的适用场景,并提升了办理体验。此举措有望进一步带动零售、文化旅游等相关领域的入境消费增长,为刺激消费注入新的动力。统一、便捷、宽松的退税规则,实现了服务升级与消费促进的双重效益。(《人民日报海外版》 汪文正)